1、债务与债权区别如下:
(1)意义不同,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。钱是债权人的,他借给债务人;
(2)效力不同,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,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,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;
(3)行为不同,债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契约、无因管理、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;债的灭失则有清偿、提存、抵销、免除等;
(4)物权不同,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,是法律行为的一种,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,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六条
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区别
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区别:共同债权是财产权利,共同债务是财产义务。债权人为二人以上,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为共同债权;债务人为二人以上,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,为共同债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