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法律规定,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,可以扣留事故车辆,但应当妥善保管,以备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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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发生后车辆扣押多长时间?
广东万哲律师事务所宋柯律师解答:
扣押车辆是为了调查取证的需要,根据法律规定,车祸发生后车辆扣押一般在三十日以内,特殊情形下,不会超过六十日。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、鉴定完成的期限,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。超过三十日的,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,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。车辆检验鉴定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,就会返还给当事人。
在车辆放行之前,事故民警会根据案情需要,向伤者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,如果事故甲乙双方没有达成民事赔偿协议,但是检验鉴定已经结束,车辆应返还给甲方,但乙方的各项费用并没有得到落实,交通警察就有义务告知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,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。
广东万哲律师事务所宋柯律师解析: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、检查、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、鉴定结论,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,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。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、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,并送达当事人。
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是不可以起诉,只能复核,复核期限是三天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,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,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。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、鉴定完成的期限,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。超过三十日的,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,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。
宋柯律师简介
曾在知名保险公司理赔部任职多年,积累了丰富的保险理赔经验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。擅长领域:交通事故、劳动工伤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。代理诉讼、仲裁等各类案件达数百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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